许可证库 · 514
表演艺术经营许可证
License to Operate on Performing Art Business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ດຳເນີນທຸລະກິດດ້ານສິລະປະການສະແດງ
拟经营表演艺术业务的个人、法人及国内外组织,须向艺术与文化司申领「表演艺术经营许可证」,并完成企业登记。办理时限约 15 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拟经营表演艺术业务的个人、法人及国内外组织,须申领信息文化旅游领域技术许可证,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完成企业登记,同时符合《企业法》《投资促进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申请条件
- 须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须具备相应资金。
- 须具备办公场所、交通工具及设备。
- 须配备熟悉表演艺术的适当人员。
- 须具备产品内容方案。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申请表 | |
| 演出内容说明 | |
| 企业登记证复印件 |
法律依据
- 《表演艺术法》
- 《关于规费及服务费的主席令》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艺术与文化司,信息文化旅游部
- 办理周期
- 15 个工作日。相关法律未规定审核时限,但经办人员表示通常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12 个月
- 续期程序
- 依照《表演艺术法》第四十六至四十七条办理。
补充说明
与《表演艺术法》不符的条款或条件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