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师设立医疗设备工厂许可
计划在老挝开展制造业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卫生部食品药品司申请药剂师设立医疗设备工厂许可。 适用对象包括:个人或组织若要生产医疗设备,应首先取得卫生部的批准和技术许可。 参考办理周期:45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计划在老挝开展制造业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卫生部食品药品司申请药剂师设立医疗设备工厂许可。 适用对象包括:个人或组织若要生产医疗设备,应首先取得卫生部的批准和技术许可。 参考办理周期:45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证明文件
适用对象
个人或组织若要生产医疗设备,应首先取得卫生部的批准和技术许可。
申请条件
- 有意从事医疗器械制造业务的个人或组织必须满足以下附加条件:
- 1. 配备至少五年经验的药剂师
- 2. 绝不因毒品、麻醉品或医疗产品而被定罪
- 3. 具备医药和商业道德
- 4. 配备合格人员
- 5. 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或传染病
- 6. 采取措施保护安全和环境
- 7. 拥有合适的场地和必要的设施、标准化的仓库和运输车辆。
- 工厂还需要一个生产车间和一个配备齐全的实验室。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申请表 (1份)
- 简历 (附照片(一年内拍摄),1份)
- 教育证明 (1份)
- 退休证或离职证明 (或公务员辞职证明或单位聘用函(如为国有企业),1份)
- 药剂师执业证书 (1份)
- 照片(3x4) (一年内拍摄,1份)
- 工厂位置图 (1份)
- 工厂场地平面图 (1份)
- 房屋所有权证书 (或租赁协议,1份)
- 无犯罪记录证明(法院出具) (1份)
- 国籍证明 (对于外国人而言,需要持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规定的证书和许可证。)
- 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1份)
- 医疗及医疗器械业务可行性研究 (注明产品信息、材料、产地及其他相关技术信息,1份)
- 健康证明 (1份)
- 地址认证 (附照片(三个月内拍摄),1份)
- 现场检查报告 (由FDD当局签发,1份)
续期申请
- 续期申请表 (本申请需先获得地区卫生局和省卫生厅的正式意见,然后才能提交卫生部食品药品司审议和批准。)
- 地址认证 (1份)
- 绩效报告 (以及明年的计划)
- 许可药剂师 (原来的)
- 现场检查报告 (由FDD当局签发,附有6份关于进口材料和包装工具的证据副本)
- 评论 (对于没有盖章空间的驾照,需要附上3张照片(尺寸为3x4)。)
法律依据
- 药品和医疗产品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07/NA,2011年12月21日
- 关于药品和医疗产品制造的规定 — 法令编号 937/MOH,2004年5月12日
- 总统关于收费和服务费的法令 — 法令编号 003/PO,2012年12月26日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公共卫生部食品药品司
办理周期
45个工作日(申请的审理期限为45天。)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36
- 续期流程与条件:药剂师执照有效期为三年。执照到期前三个月,经营者必须申请续期。申请经区、省、市级相关部门批准后,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执照。执照续期条件依据《药品和医疗产品生产规范》(第937/MOH号,2004年5月15日)第三部分、第四部分及其他相关法规。执照不予续期的条件依据《药品和医疗产品生产规范》(第937/MOH号,2004年5月12日)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以下情况将导致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终止:-药剂师死亡;-收到警告并被罚款超过三次。
说明:BNED 结构化「是否有有效期」字段可能与续期说明不一致,请以续期说明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药剂师设立医疗设备工厂许可,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