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758
水稻种子质量证书
Certificate of Rice Seed Quality
ໃບຢັ້ງຢືນຄຸນນະພາບເມັດພັນເຂົ້າ
拟认证水稻种子质量的个人、法人或组织,向农林部农业司申领证书。农业司在收到实验室结果后30个工作日内发证,不予续期。
适用对象
拟为其水稻种子办理质量认证的个人、法人或组织。
申请条件
- 种植水稻种子的农户须登记,并接受田间检查及实验室质量检测。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申请函 | 由拟认证水稻种子质量的个人、法人或组织出具 |
法律依据
- 《植物品种政令》
- 《水稻种子质量证书核发指引》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农林部农业司
- 办理周期
- 农业司收到实验室正式检测结果后,在30个工作日内核发水稻种子质量证书。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12 个月
- 续期程序
- 不予续期,须重新申请。
补充说明
农业司仅对第一代和第二代水稻种子核发证书;第三代水稻种子应向省或万象市农林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