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611
保安企业经营许可证
License to Operate a Security Enterprise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ດຳເນີນທຸລະກິດຮັກສາຄວາມປອດໄພ
老挝出生的本国籍个人及法人,拟在老挝经营保安服务企业的。须向保安企业管理机构申领「保安企业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约 8 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老挝出生的本国籍个人及法人,拟在老挝经营保安服务企业的。
申请条件
- 注册资本不低于 10 亿基普,并在银行开立不少于 5 亿基普的现金存款账户。
- 合资企业中,老挝出生的本国籍股东须持有不少于百分之五十一的注册资本。
- 首席执行官或董事会主席须为老挝出生的本国公民。
- 须有办公场所及保安员住宿;设有培训中心的,保安员人数须超过 200 人。
- 须有已向相关部门登记的无线电通信中心。
- 须配备保安员交通工具、巡逻车及保安防护装备等服务车辆与设备。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履历 | 须经村、县、省公安机关认证;外国投资者须提交经本国使馆或主管机关认证的履历 |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须为三个月内出具;外国投资者须提交本国无犯罪记录证明 |
| 保安企业经营申请函 | |
| 财务稳健声明 | |
| 身份证件复印件 | 1 份 |
| 户口本 | 1 份 |
| 学历证明 | |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位置图 | 企业办公场所 |
| 房屋或场地权属证明 | 拟用于经营保安服务的场所 |
| 场地使用授权书或租赁合同 | |
| 证件照(4×6) | 3 张,三个月内拍摄 |
| 董事会或股东名单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 各备 1 份;股东为外国人的,须附护照及相应类别商务签证 |
| 合伙协议 | 合伙经营时 |
| 公司章程 | 保安服务企业章程 |
| 资信证明 | 由银行出具 |
| 申请函 | 申请核准使用保安服务企业名称、制服及标识 |
| 企业登记证 | |
| 投资许可证 |
续期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合伙人名单 | |
| 许可证续期申请函 | 由保安服务企业出具 |
| 企业登记证 | |
| 投资许可证 | |
| 经营许可证 | |
| 年度完税证明 | |
| 年度所得税完税证明 | |
| 现有客户服务协议 | 含企业分支机构 |
| 保安力量人数报告 | 含企业分支机构 |
| 商业计划书 | 未来三年 |
| 董事会成员、董事及经理名单 | |
| 安保基金缴款证明 | 按百分之零点五向公安部缴款 |
法律依据
- 《国家安全保护法》
- 《保安企业政令》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办理周期
- 8 个工作日。不予批准的,须在 2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否
补充说明
企业名称须以「保安」结尾。合资企业中,外方持股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四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