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419
开办车辆技术检验中心许可证
License to Establish the Vehicle Technical Inspection Centre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 ສ້າງຕັ້ງສູນກວດກາເຕັກນິກຍານພາຫະນະ
拟开办车辆技术检验中心、对上路车辆进行技术检验的主体,须向万象市公共工程与运输司申领开办许可证。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发证,当年有效至12月31日。
适用对象
拟开办车辆技术检验中心、对在老挝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并出具合格证明的个人或法人。
申请条件
- 选址须能够有效减轻环境影响。
- 须具备公共工程与运输部规定的全部建筑和设施。
- 须配备符合国际标准的现代化设备。
- 注册资本不少于10亿基普。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年度完税证明 | |
| 学历证明 | 业主及员工的学历证书 |
| 申请表 | |
| 企业登记证复印件 | |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身份证件复印件 | |
| 护照 | 外国投资者提供 |
| 资本入境证明 | 外国投资者亦可以银行对账单代替 |
| 资产申报函 | |
| 证件照(3×4) | 业主照片四张 |
续期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证件照(3×4) | |
| 续期申请表 | |
| 企业登记证复印件 | |
| 年度完税证明 | 或完税收据 |
法律依据
- 《公共工程与运输行业限制类业务开办指示》
- 《陆路交通法(修订)》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万象市公共工程与运输司
- 办理周期
- 材料齐全后,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审核发证。如材料不齐或不符,请按要求补正并主动跟进。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12 个月
- 续期程序
- 当年有效至12月31日,须于次年3月30日前办理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