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314
动物诊所经营许可证
License to Operate Animal Clinics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ວິຊາການດຳເນີນກິດຈະການຫ້ອງປິ່ນປົວສັດ
拟开办动物诊所的个人或法人,须向农林部畜牧与渔业司申领本证,办理时限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拟开办提供一般兽医服务的动物诊所的个人或法人,村级兽医除外。
申请条件
- 身体健康,年满二十岁,在老挝有不少于五年的固定住所;未处于被起诉或纪律处分程序;此前无经营破产记录。
- 场所及设备须符合标准:诊所须与住所或其他经营活动分隔,面积不少于十二平方米;须设置标明业主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企业登记证号、经营许可证号的诊所招牌;并配备适宜的兽医设备。
- 须配备充足人员及毕业于兽医本科或同等学历的兽医;兽医须持有兽医证书及农林部门核发的兽医诊疗执业许可。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住址证明 | 须附照片。 |
| 健康证明 | 须为不超过三个月内出具。 |
| 个人简历 | 简要简历并附照片,照片不超过一年。 |
| 设备清单 | 诊所内设备清单。 |
| 企业位置图 | 动物诊所位置。 |
| 照片 | 三乘四厘米照片三张,须为一年内拍摄。 |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业主、经营者、兽医及助手的无犯罪记录。 |
| 现场检查报告 | 许可证核准前的现场检查报告。 |
法律依据
- 《畜牧与兽医法(修订)》
- 《关于动物诊所、药房及兽医器械管理的决定》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农林部畜牧与渔业司
- 办理周期
- 15 个工作日。相关法律未规定审议时限,主管部门说明审议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12 个月
- 续期程序
- 须在到期前一个月办理延期。持证人延期须提交:申请表;三个月内健康证明;附照片的居住证明;一年内拍摄的三乘四厘米照片三张;由兽医主管机关填写并签署的现场检查报告。
补充说明
未经事先许可,不得搬迁或扩大诊所场所。更换经营者或兽医的,须通知兽医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