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294
机票销售与预订代理经营许可证
License to Operate Air Ticket Sale and Reservation Agents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ດຳເນີນທຸລະກິດຕົວແທນຂາຍປີ້ ແລະ ຈອງບ່ອນໂດຍສານທາງອາກາດ
拟作为航空公司代理人从事机票销售及预订的个人或法人,须向公共工程与运输部民航司申领本证,办理时限为十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拟作为相关国内外航空公司代理人、按约定提供机票销售及航班预订服务的个人或法人。
申请条件
- 须取得企业登记证,且经营范围明确载明航空预订及销售。
- 须与相关航空公司签订航空代理协议。
- 须配备合格人员,最低要求为:一名信息技术技术人员;至少两名具有信息技术背景且英语良好的机票预订及销售代理人员。
- 须具备可直接连接该航空公司及其他国内外航空代理的良好信息技术系统。
- 须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现代化且充足的设备。
- 须在老挝设有固定办公场所。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有限公司企业登记证 | 须为机票销售与预订代理经营范围的企业登记证。如为公司分支机构,须提交该分支机构的企业登记证。 |
| 财务及资产证明/财务报表 | 列明用于技术信息通信及机票预订代理的设备。 |
| 总经理护照复印件 |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
| 学历资格证明 | 相关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 |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并附企业内部规章。 |
| 合资协议/合伙协议/设立协议 | 与相关航空公司签订的机票销售及预订代理分销协议复印件。 |
| 董事会组织架构图 | 现行组织架构图。 |
| 住址证明 | |
|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时) | |
| 年度完税证明 | |
| 规定保证金缴存证明 |
法律依据
- 《关于机票销售与预订代理管理的决定》
- 《民用航空法(修订)》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公共工程与运输部民航司
- 办理周期
- 10 个工作日。不予批准的,该司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该司有权在全国范围内对本业务经营者核发本证。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12 个月
- 续期程序
- 须在到期前至少三十日申请延期,并向该司提交全部规定材料;该司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审议延期。
补充说明
此处信息采集于二〇一七年,部分内容可能与现行做法不完全一致,请向民航司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