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266
电表检定证明
Certificate of Electricity Meter Inspection
ໃບຢັ້ງຢືນຜົນການກວດທຽບ, ສອບທຽບ ແລະ ກວດຄືນໝໍ້ນັບໄຟຟ້າ
拟在老挝经营、进口或销售电表的个人、法人及组织,须向科学技术部标准化与计量司申领电表检定证明,办理时限为十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在老挝经营各类电表服务、进口及销售的个人、法人及国内外组织。开业前须持有标准化与计量司核发的登记证明及检验证明。
申请条件
- 申请人须为已依法取得经营许可的个人、法人或国内外组织。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原产国质量证明 | |
| 申请函 | |
| 企业登记证 |
法律依据
- 《关于规费及服务费的主席令》
- 《计量法(修订)》
- 《电表管理决定》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科学技术部标准化与计量司
- 办理周期
- 10 个工作日。申请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审议;核验材料后实施检定,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24 个月
- 续期程序
- 电表检定证明有效期两年,到期后须由省级科学技术部门重新检定。
补充说明
新电表的登记及检定证明由标准化与计量司负责核发。安装满两年后的电表检定,由省级科学技术部门会同省级电力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