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180
环境合规证明
Environmental Compliance Certificate (ECC)
ໃບຢັ້ງຍືນກ່ຽວກັບສິ່ງແວດລ້ອມ
须开展初步环境审查或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的投资项目,须向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环境司申领「环境合规证明」。办理时限约 175 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列入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第八〇五六号投资项目及活动清单、须开展初步环境审查或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的投资项目及活动(该清单正在修订中)。
申请条件
- 环境影响评价须按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与社会管理监测计划编写指南编制,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公众参与。
- 环境影响评价须由已依法取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许可的环境服务机构编制。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环境评价委员会成员名单 | |
| 环境服务经营许可证 | |
| 申请表 | |
| 环境评价报告 | |
|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
| 环境评价研究范围及职责 | |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村级磋商会议纪要 |
法律依据
- 《环境保护法(修订)》
- 《关于批准并公布须开展初步环境审查或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的投资项目及活动清单的决定》
- 《开发项目补偿安置政令》
- 《关于批准并施行须开展环境影响初步研究或社会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投资项目及经营活动清单的决定》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环境司
- 办理周期
- 175 个工作日。框架及职责范围审查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审查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技术咨询及会议的技术审查须在九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及活动情况复杂的,审查时限为一百二十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续期程序
- 环境合规证明就环境影响评价的核准一次性核发。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期至投资期结束;核准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的环境合规证明有效期为二至五年,视投资项目及活动影响程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