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经营生产)
许可证(经营生产)是老挝法规定义的其他许可文件,由卫生部食品药品司负责受理与核发,适用于医疗卫生领域的特定经营活动。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打算经营化妆品生产业务的个人或组织。 参考办理周期:20 |。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证(经营生产)是老挝法规定义的其他许可文件,由卫生部食品药品司负责受理与核发,适用于医疗卫生领域的特定经营活动。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打算经营化妆品生产业务的个人或组织。 参考办理周期:20 |。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其他许可文件
适用对象
任何打算经营化妆品生产业务的个人或组织。
申请条件
- - 必须是药剂师、化学家或技术人员,且在该领域拥有经验或接受过相关培训。
- - 具备必要的设施,以确保良好生产规范的应用,例如生产车间、符合要求的储藏室以及必要的设备。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健康证明
- 地址认证
- 照片(3x4) (3张照片((一年内服用)))
- 教育证明 (复制)
- 无犯罪记录证明(法院出具)
- 简历
- 所有权证书 (或租赁协议附于办公室位置图后。)
- 待用/待生产的化学物质清单
- 公式
- 制造工艺
- 相关注册证书
- 化妆品许可证样本 (下载查看化妆品许可证样本)
法律依据
- 药品和医疗产品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07/NA,2011年12月21日,第14条
- 关于化妆品质量控制的规定 — 法令编号 2580/MOH,2003年11月12日,第6条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公共卫生部食品药品司
办理周期
20 |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24
- 续期流程与条件:申请人应在到期日前3个月内申请续期。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许可证(经营生产),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