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及产品许可证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农林部畜牧渔业司,与农林渔猎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企业登记证持有人,省农业和林业厅颁发的农业经营许可证持有人。 参考办理周期:15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农林部畜牧渔业司,与农林渔猎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企业登记证持有人,省农业和林业厅颁发的农业经营许可证持有人。 参考办理周期:15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其他许可文件
适用对象
企业登记证持有人,省农业和林业厅颁发的农业经营许可证持有人
申请条件
- 请按规定提交完整文件。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
- 许可证经营农林业务 (形式)
- 动物健康证明 (或原籍国出具的疫苗接种证明)
- 动物疾病分析、测试和诊断证书 (来自原产国)
- 检疫站证明 (来自原产国)
- 血统证书 (及其起源(仅用于育种))
- 发票 (详细说明每只动物的重量、动物的总重量(公斤)、所有动物的总价(以基普、泰铢和美元计))
- 授权书 (如果委托授权代表提交文件)
- ID复印件 (或授权代表的护照)
- 关于向第三国转移进口的意见函 (由省农业和林业厅发布)
- 动物出口进口报告 (国际兽医检查站、移民局均需附上畜牧渔业部签发的许可证副本(如果该许可证已生效)。)
法律依据
- 畜牧兽医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08/NA,2016年11月11日
- 关于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出口和转让的决定 — 法令编号 0795/MOAF,2019年11月29日
- 关于水生动物及水生动物产品进出口和转让的决定 — 法令编号 4211/MOAF,2019年11月29日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农业和林业部畜牧渔业司
办理周期
15个工作日(相关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审议期限,但主管部门表示,正常审议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3
- 续期流程与条件:此项手续有效期为90天。
说明:BNED 结构化「是否有有效期」字段可能与续期说明不一致,请以续期说明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过境及产品许可证,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