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师3药房许可
计划在老挝开展批发零售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卫生部食品药品司申请药剂师3药房许可。 适用对象包括:持有初级药剂师专业证书者。 参考办理周期:无特定审议期。各类药房营业执照申请须按第19.1条规定完整提交至各级省/市卫生厅。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计划在老挝开展批发零售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卫生部食品药品司申请药剂师3药房许可。 适用对象包括:持有初级药剂师专业证书者。 参考办理周期:无特定审议期。各类药房营业执照申请须按第19.1条规定完整提交至各级省/市卫生厅。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证明文件
适用对象
持有初级药剂师专业证书者。
申请条件
- 1. 必须是老挝公民,并在老挝拥有至少5年的永久居留权。
- 2. 外国人或非老挝国籍人士,如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拥有永久居留权,则必须通过老挝药学教育体系培训并获得卫生部颁发的执照。
- 3. 无论是私营还是公立部门的药剂师都有权在工作时间内或工作时间外开设药房,但必须在农村地区拥有至少2年的工作经验,在城市地区则需3年以上,并且可以配备一名持有执照的正式助理。
- 4. 必须是未因在药学专业领域的错误而受到审判、放弃职位或纪律处分的人员。
- 5. 必须身体健康。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申请表
- 简历 (附照片(一年内拍摄),1份)
- 教育证明
- 退休证或离职证明 (或公务员身份识别)
- 健康证明
- 地址认证
- 药剂师执业证书
- 照片(3x4) (一年内服用)
- 位置图 (药房)
- 房间和工具摆放计划
- 房屋所有权证书 (或租赁合同)
- 无犯罪记录证明(法院出具)
- 国籍证明 (对于外籍申请人)
- 现场检查证书
- 基于国际非专利名称(INN)的药物清单 (打算在零售药店销售)
- 药品和医疗产品清单
续期申请
- 健康证明
- 地址认证
- 现场检查证书 (来自FDD权威机构)
- 去年的许可证
- 续期申请表
- 评论 (对于没有盖章空间的驾照,需要附上3张照片(尺寸为3x4)。)
法律依据
- 药品和医疗产品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07/NA,2011年12月21日
- 关于零售药店的法令(修订版) — 法令编号 2922/MOPH,2016年9月21日,第3条
- 总统关于收费和服务费的法令 — 法令编号 003/PO,2012年12月26日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公共卫生部食品药品司
办理周期
无特定审议期。各类药房营业执照申请须按第19.1条规定完整提交至各级省/市卫生厅卫生部门,区卫生局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申请场所进行检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送卫生部审议。三级药房营业执照仅在卫生部认为必要的特定地区发放。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24
- 续期流程与条件:药剂师执照有效期为2年。营业场所必须在执照到期前3个月申请续期。省/市卫生部门负责审核执照续期申请,并将结果报告给卫生部食品药品司(《卫生部关于药剂的决定(修订)2922/MoH 2016年9月21日》第23条)。
说明:BNED 结构化「是否有有效期」字段可能与续期说明不一致,请以续期说明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药剂师3药房许可,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