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专利
证明 专利是老挝法规定义的证明文件,由科技部知识产权司负责受理与核发,适用于全行业领域的特定经营活动。 适用对象包括:“发明”的所有人是指为解决特定问题而创造新产品或制造工艺的技术方案,并且该所有人意图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获得该发明的全面保护。 参考办理周期:96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证明 专利是老挝法规定义的证明文件,由科技部知识产权司负责受理与核发,适用于全行业领域的特定经营活动。 适用对象包括:“发明”的所有人是指为解决特定问题而创造新产品或制造工艺的技术方案,并且该所有人意图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获得该发明的全面保护。 参考办理周期:96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证明文件
适用对象
“发明”的所有人是指为解决特定问题而创造新产品或制造工艺的技术方案,并且该所有人意图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获得该发明的全面保护。
申请条件
- - 根据知识产权法第26条规定,有资格获得工业产权保护的人员如下:
- 1. 老挝公民或居住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居民,或法人实体或组织
- 根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法律设立
- 2. 凡是《巴黎公约》或其他有关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协定的缔约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也是该协定的缔约国)的国民或居民,均不得为该缔约国公民或居民。
- 3. 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任何其他与保护工业产权有关的国际协定成员国境内,且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也是该协定成员国的个人、法人或组织,拥有真实有效的工业或商业机构。
- 一项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发明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 1. 应当是新的,意味着此类发明以前从未存在过,也从未被发明过。
- 该专利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或世界任何地方,通过期刊、实际使用或其他任何方式向公众公开,且该公开日期早于该专利的注册申请日或优先权申请日。
- 2. 与先前发明相比,应包含更高的创造性步骤。
- 3. 应适用于工业、手工业、农业、渔业等领域,
- 贸易、服务等(知识产权法第十三条)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抽象的
- 图纸 (如有必要)
- 索赔说明 (明确规定需要保护的主题。)
- 以清晰完整的语言描述发明或实用新型
- 申请表 (使用该部门的模板)
- 授权书 (请注明申请人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
法律依据
- 知识产权法(2017) — 法令编号 38/NA,2017年11月15日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科学技术部知识产权局
办理周期
960个工作日(1. 1. 专利局将对每份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以确保申请材料齐全且费用已缴纳。2. 形式审查后,专利局将:(i) 在申请提交之日起第19个月在官方工业产权公报上公布该申请;(ii) 在32个月内进行实质审查,以确定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专利性要求;但如果该申请此前已由其他主管机关进行过检索或审查,申请人可以提交该机关的报告副本,并请求专利局接受该报告,以代替在老挝进行检索。)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240
- 续期流程与条件:为了维持专利保护期限,专利权人应预先缴纳年费。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证明 专利,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