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设立许可证
外国投资者在老挝设立企业后,若业务涵盖相关领域,通常需要取得保险机构设立许可证,向财政部国企与保险监管司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有意代表保险公司进行销售并履行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险合同的个人,均须遵守以下条件:该保险代理人不从保险公司领取薪金,但可获得与保险公司约定的激励奖金。该保险代理人(个人)每人只能代表一家保险公司销售一种类型的保险。 参考办理周期:15 |。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外国投资者在老挝设立企业后,若业务涵盖相关领域,通常需要取得保险机构设立许可证,向财政部国企与保险监管司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有意代表保险公司进行销售并履行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险合同的个人,均须遵守以下条件:该保险代理人不从保险公司领取薪金,但可获得与保险公司约定的激励奖金。该保险代理人(个人)每人只能代表一家保险公司销售一种类型的保险。 参考办理周期:15 |。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经营许可证
适用对象
任何有意代表保险公司进行销售并履行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险合同的个人,均须遵守以下条件:该保险代理人不从保险公司领取薪金,但可获得与保险公司约定的激励奖金。该保险代理人(个人)每人只能代表一家保险公司销售一种类型的保险。
申请条件
- 1. 必须是老挝公民,且永久居住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
- 2. 年满18周岁
- 3.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4. 从未因故意行为而被判入狱
- 但该个人必须在申请执照前已获释至少 5 年。
- 5. 拥有保险相关学位、特定保险考试证书或接受过相关培训
- 6. 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的执照在申请执照之日前的 5 年内从未被吊销过。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照片 (申请人照片,拍摄于3个月内(3张照片))
- 身份证/家谱复印件 (申请人)
- 简历 (申请人,1份)
- 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代理人合同
- 地址认证 (1份)
- 保险培训证书 (来自母公司)
法律依据
- 关于保险业务管理和经营规章的决定 — 法令编号 3058/MOF,2018年9月27日
- 保险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06/NA,2011年12月21日,第81条
- 关于颁发保险经营许可证的说明 — 法令编号 770/MOF,2016年3月21日,第5条
- 保险法实施细则 — 法令编号 539/MOF,2014年2月19日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财政部国有企业和保险管理司
办理周期
15 |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12
- 续期流程与条件:本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应在次年的前3个月内(每年3月31日前)办理续期并缴纳续期费。
说明:BNED 结构化「是否有有效期」字段可能与续期说明不一致,请以续期说明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保险机构设立许可证,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