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93
社会保障基金登记证明
Certificate for Registration of Social Security Fund
ໃບຢັ້ງຢືນການຂຶ້ນທະບຽນກອງທຶນປະກັນສັງຄົມ
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并雇用员工的劳动单位,须向老挝社会保障机构申领「社会保障基金登记证明」。办理时限约 2 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并有雇员在其管理下工作的劳动单位/企业。
申请条件
- 须为依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法律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企业登记证 | |
| 经营许可证 | |
| 其他相关材料 | 用于证明该劳动单位 |
| 企业位置图 |
法律依据
- 《劳动法(修订)》
- 《社会保障法(修订)》
- 《关于实施〈社会保障法(修订)〉的指示》
- 《关于设立及运作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办公室的决定》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劳动和社会福利部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办公室
- 办理周期
- 2 个工作日。实务中,如企业急需,主管部门可当场核发。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否
补充说明
凡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均须依照《社会保障法》向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办理登记,以便在医疗、工伤或职业病、生育、疾病、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家庭津贴及失业等情形下,按各情形规定的条件保障劳动单位从业人员的权益与基本生活。雇员经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障机构登记后方受保障。用人单位须向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送雇员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