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904
个人基金管理业务证明
Personal Fund Management Business Certificate
ໃບຢັ້ງຢືນທຸລະກິດການບໍລິຫານກອງທຶນສ່ວນບຸກຄົນ
拟从事个人基金管理业务的个人及法人须向老挝证券委员会办公室申领「个人基金管理业务证明」。办理时限为 15 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拟从事个人基金管理业务的个人及法人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申请表 | |
| 担保函 | |
| 合资协议、合伙协议或开办协议 | |
| 商业计划书 | |
| 任命书 |
法律依据
- 《证券法(修订)》
- 《个人基金决定》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老挝证券委员会办公室
- 办理周期
- 15 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