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789
支付子系统服务许可证
License for Providing Subsystem Services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ດຳເນີນທຸລະກິດລະບົບການຊຳລະທຸລະກຳຍ່ອຍ
在老挝登记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及拟监管支付子系统的金融机构,向支付系统司申领子系统服务许可证。办理时限45日。
适用对象
在老挝登记为企业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以监管子系统为目的的金融机构及其他法人须开办为专门法人。除会计控制系统外,商业银行可作为子系统监管方。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申请表 | 使用支付系统司规定格式 |
| 企业登记证复印件 | |
| 其他相关文件 |
法律依据
- 《金融交易支付子系统服务决定》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支付系统司
- 办理周期
- 依据2019年5月1日第293号《子系统决定》第十三条审批。办理时限45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60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