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745
质量检验证明
Qualit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ໃບກວດກາຄຸນນະພາບ
生产供内销或出口食品的公司、工厂或法人,向卫生部食品药品司申领质量检验证明。受理后送检并出具结果,合计约36日,不予续期。
适用对象
生产供国内销售或出口食品的公司、工厂或法人。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申请表 | 由食品药品司提供 |
| 送食品药品质量控制中心的样品 |
法律依据
- 《食品法(修订)》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卫生部食品药品司
- 办理周期
- 食品药品司食品管理处收到经营者申请函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食品药品研究中心开具送检单,对国产和进口食品、饮用水及冰块进行分析。研究中心收到申请及样品后开展检测,完成并确认结果后,在30日内将证明退回食品管理处作最终分析。食品管理处在三日内审核并确认分析结果。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180 个月
- 续期程序
- 不予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