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736
药师开办工厂许可
Licensing Pharmacist for Factory
ໃບທະບຽນວິຊາຊີບເພສັຊກຳສຳລັບໂຮງງານ
拟开办生产工厂、加工室或药店的个人或法人,须按卫生部规定向食品药品司申领药师执业许可。法律未规定时限,主管部门建议通常不超过30日。
适用对象
拟开办生产工厂、加工室或药店的个人或法人,须按卫生部规定申领药师执业许可。
申请条件
- 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技术分析(规划),以及药用自然资源再造林计划。
- 采挖与采集须按季节采用适当方法和技术,尽量减少对动植物繁衍的影响,以保障药用自然资源可持续。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药师执业证明 | |
| 企业登记证 | |
| 生产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建设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申请函 | |
| 药师执业许可 | 由卫生部核发 |
| 退休证或辞职信 | 或公务员证明 |
| 履历 | |
| 健康证明 | |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
| 地址证明 | |
| 证件照(3×4) | 六个月内拍摄 |
| 所有权证明 | 或租赁合同 |
| 位置图 | |
| 场所证明 | 由省或万象市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出具 |
| 国籍证明 | 外籍人员须提交 |
法律依据
- 《药品及医疗产品法(修订)》
- 《药品及医疗产品生产规定》
- 《关于规费及服务费的主席令》
- 《药用自然资源政令》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卫生部食品药品司
- 办理周期
- 法律未规定审批时限,主管部门建议通常不超过30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24 个月
补充说明
药师执业许可的新办或续期,须由县卫生办公室、省卫生厅或万象市卫生厅提出并审核后,再按规定报送食品药品司审批。获证后,个人及法人须履行发证机关约定的义务,参与生态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