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700
研究用化学品进口许可
Permit to Import Research Chemicals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ນຳເຂົ້າເຄມີວິໄຈ
已取得药师执业许可的公司,可向食品药品司申领研究用化学品进口许可。办理时限约三个工作日,仅可使用一次。
适用对象
已从食品药品司取得药师执业许可的公司。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申请函 | 用于进口医疗器械 |
| 发票 | 三份 |
| 装箱单 | 三份 |
| 采购订单 | 三份 |
|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每一进口产品均须提供 |
| 检验分析证明 | 进口生产套件适用 |
法律依据
- 《药品及医疗产品法(修订)》
- 《关于生产与经销用原料、包装、药品及医疗器械进口申请所需材料的通知》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卫生部食品药品司
- 办理周期
- 约三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否
- 续期程序
- 仅可使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