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656
文化经营许可证(文化产品)
Cultural Business Operating License (Cultural product)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ດຳເນີນທຸລະກິດວັດທະນະທຳ (ຜະລິດຕະພັນວັດທະນະທຳ)
拟从事文化产品生产与经销的个人或法人。须向信息文化旅游司申领「文化经营许可证(文化产品)」。办理时限约 14 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拟从事文化产品生产与经销等文化业务的个人或法人。
申请条件
- 具备保障经营所需的场所、交通工具、技术设备及资金。
- 配备合格、具备相应知识与技能的人员。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学历资格证明 | |
| 申请表 | |
| 履历 | 及企业主住址证明 |
| 商业计划书 | 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
| 租赁合同或所有权证明 | |
| 设备清单 | 及员工名单 |
| 企业位置图 | |
| 证件照(3×4) | 2 张 |
续期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设备清单 | 及员工名单 |
| 续期申请表 | |
| 年度报告 | |
| 经营许可证 |
法律依据
- 《国家遗产法(修订)》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万象市信息文化旅游厅
- 办理周期
- 14 个工作日。相关法律未规定审限,主管部门建议一般不超过 14 个工作日。申请人须持材料到经营所在地村委会及信息文化旅游办公室签章认证,再交万象市信息文化旅游厅收件窗口。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并现场核查,经厅务会议研究决定是否核发;获批后约两周内发证。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12 个月
- 续期程序
- 许可证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有效。须于每年 3 月 31 日前办妥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