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651
参保人复工通知(已持卡或已登记)
Notification of Insured Person Resuming Work (for those who has a card or registered with the social security)
ແບບແຈ້ງສຳລັບຜູ້ປະກັນຕົນເຂົ້າເຮັດວຽກຄືນ (ໃຊ້ສຳລັບຜູ້ທີ່ມີບັດ ຫຼື ເຄີຍຂຶ້ນທະບຽນ ອປຊ)
雇用此前已参加社会保障登记的雇员的劳动单位或企业。须向老挝社会保障机构办理「参保人复工通知(已持卡或已登记)」。无明确办理时限。
适用对象
雇用此前已参加社会保障登记的雇员的劳动单位或企业。
申请条件
- 重新上岗、此前已登记并持有社会保障卡的雇员。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参保人复工申请表(此前已登记人员) |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障法(修订)》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劳动与社会福利部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办公室
- 办理周期
- 无明确办理时限。申请表由劳动单位报送,社会保障机构收件后录入数据库。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否
补充说明
劳动单位招用新雇员时,应询问其是否曾持有社会保障卡或曾在其他单位工作。如有,须告知社会保障机构,确认该雇员现属本单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