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628
国际运输许可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Permit
ປື້ມອະນຸຍາດລົດຂົນສົ່ງລະຫວ່າງປະເທດ
拟提供运输服务及专项国际运输的个人、法人或组织。须向运输司申领「国际运输许可」。办理时限约 5 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拟提供运输服务及专项国际运输的个人、法人或组织。
申请条件
- 车辆须属运输企业所有;租赁车辆须属汽车租赁企业所有。
- 须为左舵车辆。
- 从事省际及国际运输的车辆车龄不得超过十二年。
- 技术标准须符合公共工程与运输部规定。
- 已登记并悬挂企业类号牌。
- 持有车辆使用许可及客运行车日志。
- 按公共工程与运输部规定加贴标识。
- 已缴纳年度道路使用费。
- 已按运输类型及范围投保。国家仅允许对实行左侧通行国家的跨境运输业务登记右舵车辆。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申请表 | 由公司出具,附车辆清单,须经省或万象市公共工程与运输厅认证 |
| 经营许可证 | |
| 企业登记证 | |
| 年度完税证明 | |
| 经营者线路共用协议 | |
| 车辆登记证 | 须在有效期内 |
| 技术检验材料 | 须在有效期内 |
| 车辆保险单 | 须在有效期内 |
法律依据
- 《陆路运输法(修订)》
- 《关于规费及服务费的主席令》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公共工程与运输部运输司
- 办理周期
- 5 个工作日。材料齐全准确的,5 个工作日内审发;车辆较多的,约 10 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12 个月
- 续期程序
- 本许可自签发之日起一年有效。续期须于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程序与新办相同。
补充说明
管理层级划分如下:省级及国际运输由运输司核发;省内运输由省公共工程与运输厅核发。运输司可一并核发:省际及跨境客运经营许可证(每家运输公司每条线路一份);客运行车日志(每车一本);年度车辆使用许可(每车一份);国际运输许可(每车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