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618
油罐车登记证明
Certificate of Fuel Tanker Registration
ໃບຢັ້ງຢືນການຂຶ້ນທະບຽນລົດບັນທຸກນໍ້າມັນເຊື້ອໄຟ
在老挝从事油罐车服务的个人、法人及组织。须向标准化与计量司申领「油罐车登记证明」。办理时限约 10 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在老挝从事油罐车服务的个人、法人及国内外组织。开业前须取得标准化与计量司核发的登记证明及检验证明。
申请条件
- 申请人须为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法人及国内外组织。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车辆登记文件 | |
| 申请表 | |
| 企业登记证复印件 | 或经营许可证 |
法律依据
- 《计量法(修订)》
- 《关于规费及服务费的主席令》
- 《油罐车管理决定》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科学技术部标准化与计量司
- 办理周期
- 10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 3 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通过后检验油罐车,并在 7 个工作日内发证。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否
- 续期程序
- 油罐车证明一次核发,无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