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556
临时广告内容核准许可
Permit to approve the content of a temporary advertisement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 (ຜ່ານເນື້ອໃນສິ່ງພິມເພື່ອການໂຄສະນາຊົ່ວຄາວ)
拟以出版物投放临时广告的法人,须向信息文化旅游司申领「临时广告内容核准许可」。办理时限约 10 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拟以出版物做广告的法人,须先就出版物内容取得许可,方可在获准地点张贴、散发或发布广告。
申请条件
- 商品制造商、产品广告公司。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申请表 | |
| 企业登记证 | |
| 年度完税证明 | |
| 经营许可证 |
续期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已到期许可证 |
法律依据
- 《大众传媒法(修订)》
- 《印刷发行法》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万象首都信息文化旅游厅
- 办理周期
- 10 个工作日。相关法规未规定审核时限,但主管部门表示通常为 10 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应及时配合补正不齐材料。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否
- 续期程序
- 内容与形式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可以申请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