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554
临时广告许可
Permit for a temporary advertisement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ຈັດໂຄສະນາສິນຄ້າຊົ່ວຄາວ
拟投放临时广告的法人,须先就内容与形式向信息文化旅游司申领「临时广告许可」。办理时限约 10 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拟宣传产品及其他内容的法人,须先就产品内容与形式取得许可,方可在获准地点投放广告。
申请条件
- 产品制造商、广告公司及其他相关主体。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申请表 | |
| 企业登记证 | |
| 经营许可证 | |
| 年度完税证明 |
续期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已到期许可证 |
法律依据
- 《大众传媒法(修订)》
- 《印刷发行法》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万象首都信息文化旅游厅
- 办理周期
- 10 个工作日。相关法规未规定审核时限,但主管部门表示通常为 7 至 10 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应及时配合补正不齐材料。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3 个月
- 续期程序
- 申请人可以申请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