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548
国际结算用黄金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License to Operate Business on Import-Export Gold that used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Payment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ດຳເນີນທຸລະກິດ ນຳເຂົ້າ-ສົ່ງອອກຄຳ ທີ່ສາກົນນຳໃຊ້ເປັນເຄື່ອງມືຊຳລະລະຫວ່າງປະເທດ
拟经营国际结算用黄金进出口的主体,须向货币政策司申领「国际结算用黄金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约 30 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拟经营黄金进出口业务的主体。
申请条件
- 须持有依照老挝相关法律法规核发、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登记证。
- 注册资本须达到本决定第五条规定的数额。
- 须具备切实可行的商业计划。
- 办公及服务场所须选址适当、保障安全。
- 未曾因欺诈或腐败被定罪。
- 黄金进出口经营许可未曾被吊销。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身份证 | 老挝公民适用(复印件) |
| 商业计划书 | |
| 企业组织架构图 | |
| 内部规章制度 | |
| 地址证明 | 老挝公民适用 |
| 申请表 | 由老挝央行出具 |
| 企业登记证复印件 | 以及工业与商业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意向函复印件 |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老挝公民适用 |
| 履历 | 董事及股东 |
|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办时) | |
| 资信证明 | 及对账单 |
| 办公场所位置图 | 须经村级行政机关核证 |
| 护照 | 外国投资者适用(复印件) |
| 证件照(3×4) | 申请人证件照三张(90 日内拍摄) |
法律依据
- 《国际结算用黄金进出口经营决定》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货币政策司,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
- 办理周期
- 30 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12 个月
- 续期程序
- 拟继续经营黄金进出口的,须在到期前 30 日向货币政策司申请延期,并提交:按老挝央行格式填写的黄金进出口许可延期申请函、现行黄金进出口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登记证复印件、年度完税证明、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商业银行一年期对账单、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本人不能到场时),以及申请人证件照(3×4)两张(90 日内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