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545
资产管理公司开办许可证
License to establish an asset management company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ສ້າງຕັ້ງເປັນບໍລິສັດບໍລິຫານຊັບສິນ
证券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及经认定的其他法人开办资产管理公司,须向老挝证券委员会办公室申领「资产管理公司开办许可证」。办理时限约 30 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国内外保险公司、外国资产管理公司,以及老挝证券委员会办公室认定的其他法人。
申请条件
- 个人、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国内外保险公司、外国资产管理公司,以及老挝证券委员会办公室认定的其他法人,可依照《企业法》开办资产管理公司。
- 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亿基普。
- 须配备适当数量持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的基金经理。
- 须具备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与投资计划。
- 须建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技术及利益冲突防范制度,覆盖公司内部及与其他相关个人、法人的关系。
- 开办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须财务状况良好,并经外部审计机构审计。
- 还须符合老挝证券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其他条件。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商业计划书 | 未来三年 |
| 股东及持股比例名单 | |
| 申请表 | 使用老挝证券委员会办公室格式 |
| 公司章程 | |
| 合伙协议 | |
| 企业登记证 | |
| 学历资格证明 | |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
| 履历 | 股东 |
| 法人股东财务报表 | 须经外部审计机构审计 |
| 其他相关文件 | 由老挝证券委员会办公室规定 |
| 身份证或护照 | 法人股东适用 |
| 经营履历 | 董事会及董事 |
法律依据
- 《证券法》
- 《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决定》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老挝证券委员会办公室,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
- 办理周期
- 30 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否
- 续期程序
- 本证无需续期,但须缴纳年度管理费,每年 500 万基普。
补充说明
取得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许可后,须自获证之日起连续至少 5 个工作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