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457
信息通信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许可证
License to Operate an ICT Consulting Service Business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ດຳເນີນທຸລະກິດ ບໍລິການທີ່ປຶກສາດ້ານເຕັກໂນໂລຊີການສື່ສານຂໍ້ມູນຂ່າວສານ
拟从事信息通信技术数据采集、分析或咨询协助的主体,须向科技与通信部数字技术司申领经营许可证。材料问题5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时限约10个工作日,届满30日前续期。
适用对象
拟经营信息通信技术咨询业务(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咨询或技术协助)的个人或法人。
申请条件
- 须有明确、合适的经营场所。
- 每项信息通信技术项目方案须经信息通信技术部门审核。
- 须配备相应人员:熟悉信息通信技术系统的专家;具有五年以上咨询经验并持有在职证明的专业人员;以及具有相关咨询经验且本科以上学历的专家。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授权委托书 | |
| 申请表 | |
| 学历证明 | 信息技术或相关专业 |
| 企业登记证 | |
| 资信证明 | 或老挝境内银行的对公账户证明 |
| 身份证件复印件 | 或负责人户口本、护照 |
| 其他经营相关文件 | 租赁合同、合伙协议、网络租赁合同等 |
| 证件照(3×4) | 两张 |
| 总经理照片 | |
| 地址证明 | |
| 履历 | |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企业住所确认 |
续期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续期申请表 | |
| 经营许可证 | 已到期许可证 |
| 授权委托书 | 委托他人代办时须提供 |
| 年度完税证明 | |
| 上一年度工作报告 | |
| 财务报告 |
法律依据
- 《信息通信技术法》
- 《信息通信技术咨询与培训经营决定》
- 《关于规费及服务费的主席令》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科技与通信部数字技术司
- 办理周期
- 材料不齐、不符或不具备许可条件的,管理检查机构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本页登记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12 个月
- 续期程序
- 须在届满30日前提出续期,并须在一年内依法实际经营。续期材料包括:申请表、两张三乘四彩色照片、原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或公司代表代办时)、完税证明、经营总结及财务报告。
补充说明
不得处于查封或许可证暂停期间;财产不得曾被没收或吊销;信息通信技术设备进口或分销须依法开展;续期申请须在届满至少30个工作日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