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378
药用资源采挖许可证
License to Excavate Materia Medical Pharmacognosy Resources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ຂຸດຄົ້ນຊັບພະຍາກອນທໍາມະຊາດທີ່ເປັນຢາ
拟采挖采集药用自然资源的个人或法人,须向卫生部食品药品司申领本证,办理时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拟采挖、提取和采集药用植物、动物、植物及矿物的个人或法人,包括源自自然资源或植物、动物、矿物等天然来源、可用作传统医药或药品原料的药用物质。申请人须就卫生部在总理第一五五号政令(列入第一、二、三类目录)、药用植物名录及一百一十九个品种中列明的植物、动物、药用植物及矿物,申领专门的药用自然资源采挖采集许可。
申请条件
- 申请人须制定药用自然资源的再造林计划。采挖、采集须采用适合各季节的方法和技术,尽量减少对动植物繁殖的影响,以保障药用自然资源的可持续性。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工厂经营证明 | |
| 年度完税证明 | |
| 药师执业许可 | 由卫生部核发。 |
| 非木材林产品采挖许可 | |
| 采挖区域勘测资料 | 须经省级农林部门核验。 |
| 上年度工作总结 | 每年申请采挖许可的工厂须提交上一年度总结报告。 |
| 有限公司企业登记证 | |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申请函 |
法律依据
- 《药用自然资源政令》
- 《药品及医疗产品法(修订)》
- 《关于落实总理第一五五号药用资源政令的实施细则》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卫生部食品药品司
- 办理周期
- 20 个工作日。法律未规定审议时限,主管部门说明通常不超过三十日;相关专门法规正在制定中。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12 个月
- 续期程序
- 延期仅适用于已获卫生部许可、从事传统医药经营的工厂,许可证按年有效。
补充说明
获许可的个人和组织须履行发证机关规定的义务,参与维护和恢复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