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361
信息通信技术安全服务经营许可证
ICT Security Service Business Operating License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ດຳເນີນທຸລະກິດ ບໍລິການຄວາມປອດໄພດ້ານເຕັກໂນໂລຊີການສື່ສານຂໍ້ມູນຂ່າວສານ
拟从事信息通信技术安全服务的个人或法人,须向科技与通信部数字技术司申领本证,办理时限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拟从事信息通信技术安全服务的个人或法人,即提供计算机网络、硬件设备、软件及全部信息安全保障的服务。
申请条件
- 须有与业务相适应的资本、办公场所、设备及工具。
- 须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及专家。
- 须就各业务类型编制可行性研究。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申请表 | |
| 学历证明 | 须为信息技术或相关专业。 |
| 企业登记证 | |
| 财务状况证明 | 亦可提交在老挝境内银行开立的企业账户证明。 |
| 身份证件复印件 | 亦可提交户口簿或董事护照。 |
| 其他经营相关材料 | 包括租赁合同、合伙协议、网络租赁合同等。 |
| 个人简历 | |
| 授权委托书 | 委托他人代办时须提交。 |
| 总经理照片 | |
| 住址证明 | |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企业场所确认 |
续期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延期申请表 | |
| 证件照(三乘四厘米) | 两张。 |
| 经营许可证 | 已到期的许可证。 |
| 授权委托书 | 委托他人代办时须提交。 |
| 年度完税证明 | |
| 经营情况报告 | |
| 财务报告 |
法律依据
- 《信息通信技术法》
- 《预防和打击计算机犯罪法》
- 《关于规费及服务费的主席令》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科技与通信部数字技术司
- 办理周期
- 10 个工作日。法规尚未规定申请审议时限,按实际办理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12 个月
- 续期程序
- 延期申请须在到期前三十日提交。取得许可证后,申请人须在一年内能够开展经营,须遵守老挝法律法规,并提交齐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