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343
油罐车检定证明
Certificate of Fuel Tanker Inspection
ໃບຢັ້ງຢືນ ການກວດສອບລົດບັນທຸກນໍ້າມັນເຊື້ອໄຟ
拟在老挝经营油罐车服务的个人、法人及组织,须向科学技术部标准化与计量司申领油罐车检定证明,办理时限为十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在老挝经营油罐车服务的个人、法人及国内外组织。开业前须持有标准化与计量司核发的登记证明及检验证明。
申请条件
- 申请人须为已依法取得经营许可的个人、法人或国内外组织。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申请函 | |
| 企业登记证 | 亦可提交经营许可证。 |
| 车辆登记文件 |
法律依据
- 《计量法(修订)》
- 《关于规费及服务费的主席令》
- 《油罐车管理决定》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科学技术部标准化与计量司
- 办理周期
- 10 个工作日。申请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审议;核验材料后检验油罐车,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12 个月
- 续期程序
- 检定证明有效期十二个月,到期后须再次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