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241
创办出版社许可证
License to Establish a Publishing House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ສ້າງຕັ້ງສໍານັກພິມ
政府机构、合资出版社及外商投资主体创办出版社,须向信息文化旅游部出版司申领本证,办理时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政府机构、与外国公司合资的出版社以及外商投资主体。
申请条件
- 须明确出版社名称、宗旨、目标并具备可行性研究。
- 须具备规范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
- 须具备支撑经营所需的办公场所、车辆、技术设备及资本。
-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总编辑及老挝语编辑须持有出版培训证书或出版类高等教育学历,在老挝有固定住所,具有老挝国籍且年满二十一岁,并具备一定外语能力。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社长及总编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 个人简历 | 出版社社长及总编辑各四页简历。 |
| 学历资格证明 | 并附社长及总编辑的从业经历。 |
| 申请表 | |
| 证件照(三乘四厘米) | 社长照片两张。 |
| 出版社位置图 | |
| 出版社组织架构图 | |
| 出版社内部规章 | |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续期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延期申请表 | |
| 经营活动报告 | 上一年度经营情况。 |
| 经营许可证 | 须提交原件。 |
法律依据
- 《印刷发行法》
- 《关于在老挝创办出版社的通知》
- 《关于规费及服务费的主席令》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信息文化旅游部出版司
- 办理周期
- 30 个工作日。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审议;不予批准的,须书面说明理由。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