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209
电影进出口许可
Permit to Import and Export Movies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ນໍາເຂົ້າ ແລະ ສົ່ງອອກຮູບເງົາ
拟进出口电影用于发行或放映的个人或法人,须向信息、文化和旅游部电影司申领「电影进出口许可」。办理时限约 3 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拟进出口电影用于发行或放映的个人或法人。
申请条件
- 进口条件:内容须具有创造性、有益,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方针、文化与民族习俗,亦不得损害民族团结。
- 出口条件:内容须良好,能够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申请函 | |
| 企业登记证 | |
| 税务登记证 |
法律依据
- 《电影政令》
- 《关于规费及服务费的主席令》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信息、文化和旅游部电影司
- 办理周期
- 3 个工作日。相关法律未规定审查时限,主管部门告知通常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12 个月
- 续期程序
- 由经营者提交展期申请函。
补充说明
省信息、文化和旅游厅管理盒式录像带及光盘形式的电影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