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188
审计企业经营许可证
License to Operate Auditing Enterprise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ດໍາເນີນທຸລະກິດກວດສອບ
拟创办审计企业的个人或法人,须向财政部会计司申领「审计企业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约 10 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拟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创办会计审计企业或与其合作的个人或法人。
申请条件
- 须为专业会计师或外国审计企业。
- 须为会计师与审计师公会会员。
- 不得为公职人员,亦不得为任何企业的业主、股东或雇员。
- 未曾因欺诈或其他财务、会计不当行为受纪律处分或被定罪。
- 私营企业须至少有两名具备高等专科学历的会计专家。
- 有两名以上股东的,至少五分之三的股东须为会计专家、管理人员及高级职员。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审计师证书 | |
| 住所证明 | |
| 出资证明 | |
| 会计母公司授权证明 | 如有 |
| 个人简历 | 须详尽 |
| 企业场所确认 | 附位置图 |
| 总经理证件照 | 两张(三乘四),三个月内拍摄 |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
| 申请函 | 申请经营审计企业 |
| 学历证书 | 相关专业 |
| 会计师专业组织会员证或会员证明 | |
| 母公司任命驻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负责人的证明 | 如有 |
| 会计及/或审计从业证明 | |
| 身份证或护照 | 复印件 |
| 户口本 | 复印件 |
| 母公司经营情况报告 | |
| 公司设立合同 | 合伙人之间(如有) |
| 公司章程 | |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三年计划 |
| 授权委托书 | 派代表办理时 |
法律依据
- 《独立审计法》
- 《关于规费及服务费的主席令》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财政部会计司
- 办理周期
- 10 个工作日。财政部自工业与贸易部门转来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核发许可证。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否
- 续期程序
- 取得审计企业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须每年向财政部报告业务活动、组织架构及人员情况(第六十三条),以便核发审计企业年度监管证明。
补充说明
本行业属高度敏感的限制类经营目录,事关经营主体须依法向国家履行的会计财务工作,办理经营登记前须经相关部门审查(依据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总理府第六十八号《关于通过限制类经营目录的政令》;二〇一二年限制类经营目录及经营项目须经相关部门核实后方可办理企业登记)。取得审计企业经营许可证并办妥企业登记后三十日内,董事或责任股东须由财政部依法授权为审计师(第四十四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