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166
年度完税证明
Certificate of Annual Tax Payment
ໃບຢັ້ງຢືນການມອບພັນທະອາກອນປະຈຳປີ
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及组织,须向财政部税务司申领「年度完税证明」。办理时限约 5 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及境外经营、消费产品及服务、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及组织。
申请条件
- 申请人须足额纳税,并在下一年度三月三十一日前提交年度财务报表。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申请表 | |
| 证件照(3×4) | 两张(三个月内拍摄) |
| 上年度全面核算及检查报告 | 一份 |
| 上年度财务报告 | 多年未缴的,须一并编制报告提交(三份) |
| 分税种纳税表 | 在省内缴纳税款的,须复印各税种完税凭证(一份) |
| 纳税结果报告 | 一份 |
| 仓库商品检查盘点纪要 | 一份 |
| 银行对账单 | |
| 银行账户 | |
| 相关部门其他材料 | 最新更新复印件 |
| 公司位置图 | 迁址的,须有村委会签字 |
法律依据
- 《税收管理法(修订)》
- 《所得税法》
- 《增值税法(修订)》
- 《完税证明规定》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财政部税务司
- 办理周期
- 5 个工作日。自收齐符合全部要求的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须核发年度完税证明(财政部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第一〇二五号《完税证明规定》第十一条)。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12 个月
- 续期程序
- 有效期一年,自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须备齐足额完税材料报送主管部门。
补充说明
税务司司长核准具有国家战略意义、涉外、多方参与、多专业、企业集团、提供公共服务、实施大型政府项目或特许权(如矿业、电力)以及部分注册资本超过二百亿基普且收入稳定的大型企业。省(市)税务厅厅长核准由中央划转的大型纳税单位,以及在本省/市具有战略意义的中型企业。县税务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受指派的中型企业,以及交由村级征管的小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