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库 · 162
特许权投资许可证
License for Investment in Concession Business
ໃບອະນຸຍາດລົງທຶນ ສໍາລັບ ທຸລະກິດສຳປະທານ
拟投资特许权活动的法人,须向计划与投资部投资促进司申领「特许权投资许可证」。办理时限约 65 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拟投资特许权活动的法人。特许权活动指投资者获国家授予特许权,以开发经营特定类型业务(如土地特许权、航空业务、矿业及水电开发项目)。
申请条件
- 申请人须有经相关机构证明的经营经验与业绩,财务状况及资金来源须经境内或境外金融机构确认。
- 申请人须符合相关法律就各业务类型规定的资质及条件(如水电、矿业)。
- 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总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首次申请材料
| 材料 | 说明 |
|---|---|
| 总经理护照复印件 | |
|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时) | |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
| 企业登记证复印件 | |
| 个人简历 | |
| 合资协议 | |
| 近九十日财务证明及有效银行余额对账单 | |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报告 | |
| 总经理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 |
| 公司章程 |
法律依据
- 《投资促进法(修订)》
递交方式
- 递交途径
- 到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递交
- 受理地址
- 计划与投资部投资促进司
- 办理周期
- 65 个工作日。一站式服务窗口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转送相关及地方机构审查,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回复;收到相关部门同意意见后,一站式服务窗口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交投资促进与管理委员会审议;委员会原则同意后,一站式服务窗口将组织关于谅解备忘录或合同的谈判会议,由投资者签署;特许权合同签署后,一站式服务窗口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核发许可证。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
- 是
- 有效期
- 600 个月
- 续期程序
- 特许权活动的投资期限依业务类型、规模、投资额、条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相关法律规定,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延期须经政府、国会或有管辖权的省人民议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