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劳工使用配额许可

外国投资者在老挝设立企业后,若业务涵盖相关领域,通常需要取得外籍劳工使用配额许可,向劳动社会福利部就业司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适用对象包括:生产单位、企业或服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申请使用外籍劳工的配额。 参考办理周期:1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主管部门
劳动社会福利部就业司
ກົມການຈັດຫາງານ
Skill Development and Employment Department
所属行业
全行业通用
行业分类
各行业(全行业)
许可类型
其他许可文件
办理周期
10个工作日(参见《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引进外资法令》。 5418号/MLSW)

外国投资者在老挝设立企业后,若业务涵盖相关领域,通常需要取得外籍劳工使用配额许可,向劳动社会福利部就业司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适用对象包括:生产单位、企业或服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申请使用外籍劳工的配额。 参考办理周期:1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其他许可文件

适用对象

生产单位、企业或服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申请使用外籍劳工的配额。

申请条件

  • 个人或法人实体,包括老挝和外国生产单位、企业、服务业部门和援助项目,均可申请引进和使用外籍劳工配额。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引进及使用外籍劳工许可证或配额的人员必须是该劳工单位或项目的雇员。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老挝劳动力空缺岗位说明
  • 劳动单位或项目授权委托书 (原来的)
  • 申请表
  • 待翻译 (如申请表中所述)
  • 公司中的老挝劳工(当前记录)清单 (如申请中所述)
  • 证明税务登记 (准备一份彩色复印件,并将其与最近一个月老挝劳工名单的所得税缴纳证明一起附上。)
  • 合同结束后返回该国的公司员工清单 (如申请表中所述)
  • 企业注册登记证 (或投资许可证。请准备一份彩色复印件(正反面都要复印)。)
  • 经营许可证 (或设立工厂许可证。准备一份彩色副本。)
  • 项目合同 (或特许经营协议(仅适用于建筑、电力或矿业领域))

法律依据

  • 劳动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43/NA,2013年12月24日,第41条
  • 关于允许引进外国劳工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工作的命令 — 法令编号 5418/MOLSW,2007年12月10日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劳动和社会福利部技能发展和就业司

办理周期

10个工作日(参见《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引进外资法令》。 5418号/MLSW)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12
  • 续期流程与条件:它仅在允许的年份内有效。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外籍劳工使用配额许可,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

相关标签

全行业 农林渔猎 劳动社会福利部就业司 经营许可证 老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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