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证明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Department of Energy Policy and Planning,与电力燃气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个人或法人实体有意经营水力发电业务。 参考办理周期:2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Department of Energy Policy and Planning,与电力燃气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个人或法人实体有意经营水力发电业务。 参考办理周期:2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证明文件
适用对象
任何个人或法人实体有意经营水力发电业务
申请条件
- 按照能源和矿业部制定的职权范围(TOR)、指南、电力法律、电气技术标准和收费标准进行运营。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项目)
法律依据
- 电力法 — 法令编号 19/NA,2017年5月9日
- 老挝电力企业技术标准 — 法令编号 052/MoIC,2004年2月12日
- 矿业和能源部门的费用和服务费 — 法令编号 0888/MoEM,2019年5月20日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能源政策与规划司,能源与矿业部
办理周期
20个工作日(15-20个工作日内)
有效期与续期
本事项无需续期(BNED 标注无固定有效期)。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证明,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