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经营证明
外国投资者在老挝设立企业后,若业务涵盖相关领域,通常需要取得服务经营证明,向央行支付系统管理司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适用对象包括:需要证书的支付服务是指服务范围和影响有限的支付服务,其具有以下特征:1. 提供电子货币服务以支持其自身业务,并按支付系统部门在每个周期内确定预付款金额,用于向商品或服务提供商支付商品、服务或其他费用,具体如下:1.1. 在与支付服务提供商相同的地点或区域内,或在同一特许经营模式下,支付任何类型的商品。 参考办理周期:3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外国投资者在老挝设立企业后,若业务涵盖相关领域,通常需要取得服务经营证明,向央行支付系统管理司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适用对象包括:需要证书的支付服务是指服务范围和影响有限的支付服务,其具有以下特征:1. 提供电子货币服务以支持其自身业务,并按支付系统部门在每个周期内确定预付款金额,用于向商品或服务提供商支付商品、服务或其他费用,具体如下:1.1. 在与支付服务提供商相同的地点或区域内,或在同一特许经营模式下,支付任何类型的商品。 参考办理周期:3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经营许可证
适用对象
需要证书的支付服务是指服务范围和影响有限的支付服务,其具有以下特征:1. 提供电子货币服务以支持其自身业务,并按支付系统部门在每个周期内确定预付款金额,用于向商品或服务提供商支付商品、服务或其他费用,具体如下:1.1. 在与支付服务提供商相同的地点或区域内,或在同一特许经营模式下,支付任何类型的商品或服务;1.2. 向支付服务提供商持有其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五十(50%)的商店支付商品或服务。2. 通过引入创新技术提供本协议第5条所定义的支付服务。
申请条件
- 拟成为《支付服务协议》第18条所定义的支付服务提供商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 1. 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注册为企业
- 2. 持有至少百分之十(10%)股份的股东为老挝国籍股东。
- 3. 至少有一名高管是老挝公民,并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拥有住所。
- 4. 制定商业计划
- 5. 具备子支付系统的连接系统(如有)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申请表 (通过 PSD(原始))
- 公司简介文件(适用于法人实体) (- 董事地址证明(原件) - 董事简历(原件) - 资金来源证明(原件) - 企业注册证复印件 - 截至目前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公司章程复印件(需提供))
- 组织结构和管理详情文件 (- 组织结构 - 通过详细展示参与支付服务提供、产品管理和监控的各个部门的角色,以及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人员,来展现管理情况,包括明确各项职责。)
- 支付服务详情文件(按支付服务类型分类) (- 支付服务名称及类型 - 使用条款 - 服务模式 - 服务范围 - 服务用户群体 - 金额 - 地点 - 费用)
- 支付服务规章、流程和程序文件(书面形式) (- 操作系统图(服务范围) - 服务提供者使用的信息技术操作手册 - 系统安全维护指南 - 用户指南、宣传单或客户广告手册 - 法规)
- 参与或与支付服务提供相关的人员所需文件 (- 支付服务参与者(代理商、合作伙伴或提供商 - 商户)的数量和列表 - 支付服务提供商与支付服务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或协议副本,其中应列明服务提供商与付款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 信息技术系统相关文件 (- 运行系统图(信息技术系统) - 服务提供中信息技术系统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至少必须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信息技术系统安全标准))
- 未来三年的商业计划 (- 三年详细商业计划 - 系统投资 - 定期资金来源 - 收入 - 支出 - 交易量 - 原有功能之外的附加服务 - 重点分析竞争对手的经济分析(可行性研究))
- 支持业务运营的行动计划 (- 为支持业务运营而制定的行动计划详情,包括每个阶段的准备工作详情(时间表)(如有)。)
- 风险管理文件(仅适用于提供支付服务的产品) (- 流动性风险 - 战略风险 - 运营风险 - 信息技术风险 - 法律风险 - 声誉风险)
- 业务影响分析 (BIA) 和业务连续性管理 (BCM) (- 业务连续性管理 (BCM) 政策 - 业务连续性计划 (BCP) - 制定业务连续性支持计划的监控、评估和测试指南。 - 内部控制系统,通过明确责任人来控制对异常项目的检查。)
- 关于使用外部服务提供商代表技术系统运行以提供付费服务(如有)的文件 (- 服务期限、服务范围以及各方在服务支付中的责任。- 选择、监控和评估服务使用风险的原则。- 来自外部服务提供商的服务协议。- 支持服务连续性的计划。)
- 反洗钱政策及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的措施 (- 反洗钱政策和措施以及恐怖主义融资情况,由反洗钱信息办公室定期确定。)
- 消费者保护和纠纷解决文件 (- 支付用户规则 - 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和支付信息存储规则 - 争议解决规则)
- 协调员负责人任命书 (至少 2 人)
- 评论 (- 标记:补充文件和已提交的文件;申请人必须按照上述清单正确填写所有文件,并按顺序排列。如有任何文件缺失,请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文件除外)。)
法律依据
- 商业银行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56/NA,2018年12月7日
- 关于支付服务的决定 — 法令编号 288/BOL,2020年3月17日
- 关于改进、子系统变更、支付服务提供商、支付服务产品开发和审批的说明 — 法令编号 648/PSD,2020年8月24日
- 关于提供电子货币服务时滞后余额的通知 — 法令编号 649/PSD,2020年8月24日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
受理地址: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支付系统部
办理周期
30个工作日(支付系统部门应在收到完整准确的申请后 30 天内审议支付服务提供商的申请。)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36
- 续期流程与条件:该证书可以续期,有意继续提供支付服务的支付服务提供商必须在证书到期日前至少 45 天向支付系统部门提交申请,以便审核。
说明:BNED 结构化「是否有有效期」字段可能与续期说明不一致,请以续期说明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服务经营证明,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