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药品进出口过境许可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卫生部食品药品司,与医疗卫生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参考办理周期:14 |。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卫生部食品药品司,与医疗卫生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参考办理周期:14 |。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其他许可文件
申请条件
- - 已按规定注册并符合进出口和分销条件的制药厂和制药公司
- - 已按规定注册并符合条件的I类和II类药店,可根据医生处方进行零售。
- - 中央和地方级的州立医院或私立医院,根据条件获得许可,可由药剂师根据医生处方进行分发或零售。
所需材料
- 授权药品或 (证明文件)
- 证明制造() (证明文件)
- 证明药品登记 (证明文件)
- 证明药品产品() (证明文件)
- 证明 (证明文件)
- 及 (证明文件)
- 文件 (证明文件)
- 进口授权药品 (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 药品及医疗产品() — 07/NA | 21.12.2011 | |
- 及 — 法令编号 456/MOPH,2006年4月19日,第9条
- 及 — 法令编号 08/MOPH,2005年1月4日,第1条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公共卫生部食品药品司
办理周期
14 |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6
- 续期流程与条件:如果授权过期,则可续期至当年12月31日。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管制药品进出口过境许可,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