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生产药品许可证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卫生部食品药品司,与综合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获得食品药品部门许可的公司或工厂。 参考办理周期:3 |。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卫生部食品药品司,与综合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获得食品药品部门许可的公司或工厂。 参考办理周期:3 |。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其他许可文件
适用对象
获得食品药品部门许可的公司或工厂。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请求信 (进口医疗设备)
- 发票 (3份)
- 包装清单 (3份)
- 采购订单(PO) (3份)
- 分析证书 (进口制造工具)
- 良好生产规范(GMP)证书
法律依据
- 药品和医疗产品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07/NA,2011年12月21日
- 关于进口用于生产和分销的原材料、包装材料、药品和医疗设备所需文件的通知 — 法令编号 2660/16.FDD,2016年6月16日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公共卫生部食品药品司
办理周期
3 |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否
- 有效期(月):0
- 续期流程与条件:它只能使用一次。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进口生产药品许可证,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