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药品登记

计划在老挝开展批发零售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卫生部食品药品司申请许可药品登记。 适用对象包括:经官方授权可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分销国际药品的机构。制造商或母公司须通过经官方授权的国内进口药品代理机构,取得相关国家颁发的药品出口注册证书,并经上述双方达成协议。 参考办理周期:申请期限为3个月。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主管部门
卫生部食品药品司
ກົມອາຫານ ແລະ ຢາ
Food and Drugs Department
所属行业
G - 批发零售;机动车与摩托车修理
适用板块
G - 批发零售;机动车与摩托车修理;C - 制造业
行业分类
C 制造业
许可类型
其他许可文件
办理周期
申请期限为3个月。

计划在老挝开展批发零售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卫生部食品药品司申请许可药品登记。 适用对象包括:经官方授权可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分销国际药品的机构。制造商或母公司须通过经官方授权的国内进口药品代理机构,取得相关国家颁发的药品出口注册证书,并经上述双方达成协议。 参考办理周期:申请期限为3个月。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其他许可文件

适用对象

经官方授权可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分销国际药品的机构。制造商或母公司须通过经官方授权的国内进口药品代理机构,取得相关国家颁发的药品出口注册证书,并经上述双方达成协议。

申请条件

  • 一家从事制药业务的公司,一家国内制药企业,从卫生部获得许可证。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申请表
  • 提名信 (1套)
  • 良好生产规范(GMP)证书 (1套)
  • 药品证书(CPP) (1套)
  • 证明药品登记 (1套)
  • 标签和包装插页或说明书 (3套)
  • 产品已注册的国家/地区清单 (由公司董事签字并盖章)
  • 专利信息

法律依据

  • 药品和医疗产品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07/NA,2011年12月21日
  • 药品注册规定 — 法令编号 1441/MOPH,2003年8月13日,第7条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公共卫生部食品药品司

办理周期

申请期限为3个月。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6
  • 续期流程与条件:该许可证不可续期,且只能使用一次。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许可药品登记,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

相关标签

制造业 卫生部食品药品司 批发零售 经营许可证 老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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