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许可证

外国投资者在老挝设立企业后,若业务涵盖相关领域,通常需要取得设立许可证,向信息文化旅游部新闻司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适用对象包括:政党、国家、老挝民族建设阵线、群众组织、社会组织、个人、法人实体和获授权设立媒体机构并从事媒体活动的组织,其媒体机构的常务秘书或指定官员,均有权设立媒体机构并从事媒体活动。 参考办理周期:90 |。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主管部门
信息文化旅游部新闻司
ກົມສື່ມວນຊົນ
Mass Media Department
所属行业
J - 信息与通信
适用板块
J - 信息与通信;全行业通用
行业分类
J 通信信息
许可类型
其他许可文件
办理周期
90 |

外国投资者在老挝设立企业后,若业务涵盖相关领域,通常需要取得设立许可证,向信息文化旅游部新闻司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适用对象包括:政党、国家、老挝民族建设阵线、群众组织、社会组织、个人、法人实体和获授权设立媒体机构并从事媒体活动的组织,其媒体机构的常务秘书或指定官员,均有权设立媒体机构并从事媒体活动。 参考办理周期:90 |。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其他许可文件

适用对象

政党、国家、老挝民族建设阵线、群众组织、社会组织、个人、法人实体和获授权设立媒体机构并从事媒体活动的组织,其媒体机构的常务秘书或指定官员,均有权设立媒体机构并从事媒体活动。

申请条件

  • - 根据媒体所有者的角色,确定媒体的名称、类型、意识形态、目标、服务对象、印刷媒体的出版和发行范围、传播能力、发行时间、频率、传播范围,包括语言,以及媒体机构将在互联网上使用的用户名。
  • - 确定媒体产品的名称、结构、内容和形式
  • - 必须具备媒体法第 29、32 和 34 条所规定的组织结构和合格人员。
  • - 拥有办公室、车辆、技术设备和资金,以确保其工作的开展。
  • - 根据各阶段的发展计划和媒体管理。

所需材料

  • Request Letter (证明文件)
  • 可行性研究报告 (证明文件)
  • 企业注册登记证 (证明文件)
  • Address Certification (证明文件)
  • 证明税务登记 (证明文件)
  • /图书 (证明文件)
  • 企业注册登记证 (证明文件)
  • 许可证 (证明文件)
  • 经营许可证 (证明文件)
  • 年度纳税证明 (办事文件)
  • (34) (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 () — 01/NA | 04.11.2016 | |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信息、文化和旅游部大众传媒司

办理周期

90 |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12
  • 续期流程与条件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设立许可证,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

相关标签

信息文化旅游部新闻司 经营许可证 老挝合规 通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