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设备证明
计划在老挝开展通信信息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无线电频率管理部门申请技术设备证明。 适用对象包括:国内外个人、法人或组织如欲进口各类卫星通信设备,均须经邮政电信部批准。直播卫星电视(DTH)除外。 参考办理周期:15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计划在老挝开展通信信息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无线电频率管理部门申请技术设备证明。 适用对象包括:国内外个人、法人或组织如欲进口各类卫星通信设备,均须经邮政电信部批准。直播卫星电视(DTH)除外。 参考办理周期:15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其他许可文件
适用对象
国内外个人、法人或组织如欲进口各类卫星通信设备,均须经邮政电信部批准。直播卫星电视(DTH)除外。
申请条件
- 1. 凡希望利用无线电频率开展任何业务者,均需持有企业登记证。
- 2. 拥有财务稳定性
- 3. 制定商业计划
- 4. 根据每种沟通方式的不同,还有其他条件。
- 5. 按业务类型配备知识渊博的人力资源
- 6. 取得提供卫星通信服务的权利(针对外国卫星)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申请表 (认证技术标准)
- 技术规格 (包括设备信息、型号、制造工厂及其他相关技术信息)
- 测试报告 (由邮政电信部监察部门出具的报告,有效期不超过2年。)
- ID复印件
- 护照 (对于外国投资者)
- 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 税务证明复印件
- 经营许可证 (复制)
- 其他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 关于通过卫星通信的决定 — 法令编号 471/GOV,2019年12月27日,第51条
- 射频通信法 — 法令编号 17/NA,2017年5月5日,第29条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邮政电信部射频司
办理周期
15个工作日(邮政和电信部将在收到文件之日起15天内审核并颁发技术标准批准书。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颁发批准证书,邮政和电信部将在收到文件之日起15天内告知申请人原因及预计颁发时间。)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12
- 续期流程与条件:如果证书过期,证书持有人必须在 30 天内重新检查并重新认证技术标准。
说明:BNED 结构化「是否有有效期」字段可能与续期说明不一致,请以续期说明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技术设备证明,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