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登记证书
图书馆登记证书是老挝法规定义的登记,由信息文化旅游部出版发行司负责受理与核发,适用于教育领域的特定经营活动。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个人、法人或组织如欲设立图书馆,须向图书馆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任何个人、法人或组织如欲开设图书馆,须先取得图书馆设立许可证。任何个人、法人或组织不得滥用图书馆,例如:将图书馆用作娱乐场所、销售书籍或其他出版物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参考办理周期:15个工作日(基于实际实施情况)。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图书馆登记证书是老挝法规定义的登记,由信息文化旅游部出版发行司负责受理与核发,适用于教育领域的特定经营活动。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个人、法人或组织如欲设立图书馆,须向图书馆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任何个人、法人或组织如欲开设图书馆,须先取得图书馆设立许可证。任何个人、法人或组织不得滥用图书馆,例如:将图书馆用作娱乐场所、销售书籍或其他出版物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参考办理周期:15个工作日(基于实际实施情况)。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登记
适用对象
任何个人、法人或组织如欲设立图书馆,须向图书馆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任何个人、法人或组织如欲开设图书馆,须先取得图书馆设立许可证。任何个人、法人或组织不得滥用图书馆,例如:将图书馆用作娱乐场所、销售书籍或其他出版物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申请条件
- 1. 图书馆的名称、用途和目标
- 2. 根据各类图书馆的实际情况,收藏书籍、其他出版物和档案资料。
- 3. 投保的基础设施,例如建筑物、设施和必要设备
- 4. 配备受过图书馆工作培训的图书管理员或工作人员
- 5. 有资金确保图书馆正常运转。
- (图书馆法第24条)
所需材料
- 申请表 (证明文件)
- Address Certification (证明文件)
- 文件 (证明文件)
- Rules of the Library (证明文件)
- 可行性研究报告 (证明文件)
- Structure of the Library (证明文件)
- Floor Plans (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 Law on Library — 012/NA | 21.12.2011 | |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信息文化旅游部出版司
办理周期
15个工作日(基于实际实施情况)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否
- 有效期(月):0
- 续期流程与条件: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图书馆登记证书,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