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业务经营许可证

外国投资者在老挝设立企业后,若业务涵盖相关领域,通常需要取得信息业务经营许可证,向万象市新闻文化旅游局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适用对象包括:打算在广播电视、标牌、电子媒体、相机、摄像机、摄像师和摄影师领域开展业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参考办理周期:15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主管部门
万象市新闻文化旅游局
ພະແນກຖະແຫຼ່ງຂ່າວ, ວັດທະນະທຳ ແລະ ທ່ອງທ່ຽວ, ນະຄອນຫລວງວຽງຈັນ
Information, Culture and Tourism Department
所属行业
J - 信息与通信
行业分类
J 通信信息
许可类型
经营许可证
办理周期
15个工作日(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审理期限,但主管部门建议通常审理时间为7至10个工作日。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应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补充不完整的信息或文件。)

外国投资者在老挝设立企业后,若业务涵盖相关领域,通常需要取得信息业务经营许可证,向万象市新闻文化旅游局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适用对象包括:打算在广播电视、标牌、电子媒体、相机、摄像机、摄像师和摄影师领域开展业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参考办理周期:15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经营许可证

适用对象

打算在广播电视、标牌、电子媒体、相机、摄像机、摄像师和摄影师领域开展业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申请条件

  • 1. 申请人必须拥有经营场所、车辆、与业务相关的技术设备以及支持业务运营的资金。
  • 2. 必须拥有具备相关领域知识的合格人员(7-10人)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申请表
  • 简历
  • 身份证/家谱复印件
  • 地址认证 (ຂອງເຈົ້າຂອງທຸລະກິດ)
  • 照片(3x4)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企业组织结构图
  • 财务状况证明
  • 教育证明 (ຫຼືໃບຢັ້ງຢືນຜ່ານງານ ທີ່ກ່ຽວຂ້ອງກັບການດຳເນີນທຸລະກິດ)

法律依据

  • 标牌法 — 法令编号 50/NA,2018年6月21日
  • 大众传媒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01/NA,2016年11月4日
  • 出版法 — 法令编号 05/NA,2008年12月9日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万象首都信息、文化和旅游部

办理周期

15个工作日(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审理期限,但主管部门建议通常审理时间为7至10个工作日。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应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补充不完整的信息或文件。)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12
  • 续期流程与条件:许可证的有效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经营者必须续期许可证,续期必须在每年3月之前完成。

说明:BNED 结构化「是否有有效期」字段可能与续期说明不一致,请以续期说明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信息业务经营许可证,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

相关标签

万象市新闻文化旅游局 经营许可证 老挝合规 通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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