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及许可证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污染控制司,与全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个人、法人或组织,如拟向水体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和废水,必须确保在排放前对废水进行处理。此外,还必须向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污染控制部门申请排放许可证。“排放标准”是指污染物和废物的允许浓度水平。 参考办理周期:6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污染控制司,与全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个人、法人或组织,如拟向水体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和废水,必须确保在排放前对废水进行处理。此外,还必须向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污染控制部门申请排放许可证。“排放标准”是指污染物和废物的允许浓度水平。 参考办理周期:60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其他许可文件
适用对象
任何个人、法人或组织,如拟向水体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和废水,必须确保在排放前对废水进行处理。此外,还必须向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污染控制部门申请排放许可证。“排放标准”是指污染物和废物的允许浓度水平。
申请条件
- 任何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人、法人和组织,为了遵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用水和废水处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废水在排放前达到环境标准,都必须获得相关许可。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社会与环境管理计划
- 环境证书
- 水资源管理和利用计划
- 废水处理系统及其技术的图纸
- 处理后水质分析结果
法律依据
- 国家环境标准 — 法令编号 0832/MONRE,2017年2月7日,第14条
- 环境保护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29/NA,2012年12月18日,第32条
- 水资源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23/NA,2017年5月11日,第31条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污染控制司
办理周期
60个工作日(1. 1. 审核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已发布的水质监测报告的质量、用水总量报告及地图,以及水循环利用技术文件(案头审核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2. 与相关机构和项目业主联络,在审议前进行现场考察并召开咨询会议(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3. 再次审核所有文件,并在颁发许可证前征求高级主管部门对实施方案的意见(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有效期(月):24
- 续期流程与条件:在许可证到期前三个月,申请人应提交所有相关文件,特别是申请书、保护计划、排放水质监测报告以及许可证颁发以来的执行情况总结。污染控制部门将联合其他相关机构和业主进行检查,之后再决定是否续期。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租赁及许可证,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