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服务经营经营许可证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邮电部电信监管局,与通信信息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拟向个人、实体或组织提供互联网服务业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均可申请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许可证。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是一种电信服务提供商,通过有线或无线连接向客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许可证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许可证:适用于拥有自有网络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可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 第二类许可证:适用于拥有。 参考办理周期:许可证类型 1:30 个工作日;许可证类型 2:20 个工作日;许可证类型 3:。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本许可事项属老挝商业合规体系中的正式审批环节,主管部门为邮电部电信监管局,与通信信息行业监管直接相关。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拟向个人、实体或组织提供互联网服务业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均可申请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许可证。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是一种电信服务提供商,通过有线或无线连接向客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许可证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许可证:适用于拥有自有网络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可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 第二类许可证:适用于拥有。 参考办理周期:许可证类型 1:30 个工作日;许可证类型 2:20 个工作日;许可证类型 3:。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经营许可证
适用对象
任何拟向个人、实体或组织提供互联网服务业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均可申请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许可证。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是一种电信服务提供商,通过有线或无线连接向客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许可证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许可证:适用于拥有自有网络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可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 第二类许可证:适用于拥有或不拥有自有网络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可在任何省/市提供服务。- 第三类许可证:适用于拥有或不拥有自有网络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可在任何地区提供服务。
申请条件
- 1. 需准备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邮政、电信和通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 2. 配备具备与工作相关的足够知识、技能和经验的员工
- 3. 如需使用电信资源和/或电信网络,必须获得邮政、电信和通信部门的许可。
- 4. 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法律规定的资产查封、破产程序期间,不得被认定为破产人,或被判为破产人。
- 5. 应符合邮政、电信和通信行业规定的其他资格。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身份证/户籍登记/护照复印件 (ຂອງຜູ້ລົງທຶນ)
- 总经理简历
- 学历证明
- 技术人员简历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银行对账单确认资金流入
- 有限公司企业注册登记证 (形式)
- 地址认证
- 总经理照片
- 总经理的身份证或家谱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
- 其他相关文件 (ສັນຍາອື່ນທີ່ກ່ຽວຂ້ອງ ເປັນຕົ້ນສັນຍາເຊົ່າເຄື່ອຂ່າຍ, ສັນຍາເຊົ່າໂຄງລ່າງພື້ນຖານ ແລະ ອື່ນໆ)
法律依据
- 关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业务许可的命令 — 法令编号 2530/MOPT,2015年9月22日,第6条
- 电信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09/NA,2011年12月21日,第22条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ອົງການດັດສົມໂທລະຄົມມະນາຄົມ, 邮电部
办理周期
许可证类型 1:30 个工作日;许可证类型 2:20 个工作日;许可证类型 3:15 个工作日。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是
- 续期流程与条件:1. 许可证期限如下:(i)第 1 类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ii)第 2 类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iii)第 3 类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2. 续期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必要条件。
说明:BNED 结构化「是否有有效期」字段可能与续期说明不一致,请以续期说明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互联网服务经营经营许可证,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