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农场登记
计划在老挝开展农林渔猎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万象市农林局申请动物农场登记。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个人、法人实体或组织,凡计划建立动物养殖场(即饲养动物以供国内和出口销售的区域),在获得建立动物养殖场的许可证后,均须进行此项登记。 参考办理周期:3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计划在老挝开展农林渔猎相关业务的企业,如经营范围涉及本事项,须向万象市农林局申请动物农场登记。 适用对象包括:任何个人、法人实体或组织,凡计划建立动物养殖场(即饲养动物以供国内和出口销售的区域),在获得建立动物养殖场的许可证后,均须进行此项登记。 参考办理周期:3个工作日。 以下信息整理自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具体材料与费用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许可类型:登记
适用对象
任何个人、法人实体或组织,凡计划建立动物养殖场(即饲养动物以供国内和出口销售的区域),在获得建立动物养殖场的许可证后,均须进行此项登记。
申请条件
- 该农场需要获得地区农业和林业办公室的认证。
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
- 申请表
- 由地区农业和林业办公室出具的农场存在证明。
- 地址认证
- 农场设立许可证
- 照片(3x4) (2份)
续期申请
- 区政府颁发的证书
- 上年度登记证明
- 续期申请表
- 地址认证
- 农场设立许可证
- 照片(3x4) (2份)
法律依据
- 关于动物农场经营管理的命令 — 法令编号 0209/MOAF,2013年2月6日,第5条
- 渔业法 — 法令编号 03/NA,2009年9月7日
- 畜牧兽医法(修订版) — 法令编号 08/NA,2016年11月11日,第69条
- 关于动物转移和动物产品管理的法令 — 法令编号 230/GOV,2013年6月4日
- 关于2017年万象市动物养殖场和鱼类养殖场登记的通知 — 法令编号 377/LFD.VTE,2016年12月6日
办理方式
递交方式:到主管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办理
受理地址:万象市农业和林业部
办理周期
3个工作日(根据当局的建议)
有效期与续期
- 是否有有效期:否
- 有效期(月):12
- 续期流程与条件:续期申请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并予以审核。
办理建议
- 建议先完成公司注册,确认 LSIC 经营范围涵盖本业务
- 材料需按主管部门格式准备,外文文件须翻译认证
- 部分许可可与其他证照并行准备,但须注意前置依赖关系
- LaoBiz 可提供中文材料清单、翻译协助与进度跟踪
数据来源:老挝 BNED 官方数据库。如需代办动物农场登记,可联系 LaoBiz 中文顾问。